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 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6日
地点:山东财经大学圣井校区篮球场
二、参加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各学院
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山东财经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
承办:山东财经大学体育学院
协办:山东财经大学篮球协会
四、参加办法
(一)所有参赛队员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山东财经大学本科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每队限制不得少于 5⼈ ,最多12⼈),每学院最多可报名一支队伍。每队选出一名领队负责联络,留下队员的电话、专业年级信息,按指定表格填写。每个学院可以出校园篮球裁判。
(三)比赛时须带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赛前交临场工作人员验证,无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合格,且自认为适合参加比赛者。
五、竞赛规则及比赛规定
(一)比赛形式
本次篮球比赛分为男篮和女篮,男篮比赛形式为全场5v5,女篮比赛形式为半场3v3。
比赛阶段
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
(三)计分办法
得分统计: 比赛以国 际最新《篮球规则》为执裁标准。比赛时必须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下进行。裁判必须严格公正执法,队员必须尊重主裁判的一切判罚,不得攻击、干扰主裁判,不得打假球。如有上列情况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球员予处罚。如果赛后裁判或者球队有情况通报或者要上诉给体育学院,则要有真凭实据,最终结果由体育学院裁定。
(四)比赛用球
男篮比赛用球统一为7号球,女篮比赛用球统一为6号球,一旦确定比赛用球,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比赛中,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比赛时间
男篮比赛每场分为四节,每节10 分钟(不停表)在最后一节(第 4节)的最后 2 分钟为净时,根据正规比赛进行记时。若在常规时间打平,则进行加时赛(5 分钟)。女篮比赛时间为10分钟(净时),根据正规比赛进行记时。若在常规时间打平,则进行加时赛(先得到2分的球队获胜)。
(六)队员人数
男篮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 5 人,替补7人。女篮每队上场人数不得多余3人,替补1人。
(七)队员装备
1.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眼镜或可能危及自己或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2.运动上衣(颜色相同,有号码)。主队(比赛对阵表在前的队伍)浅色队服,客队(比赛对阵表在后的队伍)深色队服,若两队队服颜色冲突,需两队协商处理,主队应主动与客队协商。
3.上场队员必须穿运动鞋。
4.违反上述规定不准许上场。
(八)比赛规则参照最新篮球规则
1.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2.比赛各队须提前 15 分钟到场,开赛后 10 分钟未到场按弃权处理,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3.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需 提前两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4.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时,组委会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
5.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领队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6.任何人都应完全服从裁判,对裁判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及相关球队将根据当时情况 受到纪律处分。
7.比赛中的技术问题、队员资格纠纷由组委会和各队领队协商解决。
8.在比赛过程中,所有球队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罚和尊重对方球队人员。如有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或对对方球队人员行为恶劣的情况 ,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九)人员安排
前期会有专业裁判老师对学生裁判进行培训,培训后学生裁判才具有吹罚比赛的资格。篮协、社联的有关同学需维持现场秩序和赛后场地卫生。红十字会同学负责场上突发状况。
六、奖励办法
(一)男篮向获得前6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及运动员个人荣誉证书。个人最佳运动员奖 6 名,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二)女篮向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及运动员个人荣誉证书。
(三)“最佳裁判员”奖 6 名,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四)技术台成员“优秀志愿者”6名,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七、报名
请各学院负责人把电子版报名表于 2024 年10月18日前发送至1356888271@qq.com。联系人:陈俊杰。
八、裁判员和仲裁人员
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选调。
九、资格审查、赛风赛纪
为端正赛风赛纪,充分体现“ 团结、奋进、文明、育人 ”的精神,请各参赛学院负责本学院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把关。
(一)比赛组委会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二)比赛中,竞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运动员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该队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应及时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1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 。经受理,胜诉的将申诉费原数退还,败诉的则不予退还。
(四)为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保证比赛顺利有序进行,各参赛代表队赛前必须签署参赛承诺书。
(五)为保证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每支队伍需自愿购买参赛保险。若不予购买,需填写《责任书》。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体育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