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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12-12-11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于2012年12月进行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政研[2012]23号)、《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导师指导制度实施办法》(政研[2012]25号)、《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政研[2012]24号)文件执行。
二、遴选条件
拟申报校内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应满足《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拟申报校外兼职或合作导师资格的人员应满足《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导师指导制度实施办法》、《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安排
1. 12月4日——12月16日,各学位点组织完成以下工作:
(1)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者,由本人向各学位点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申请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并提供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经社科处、科技处核定的科研项目立项、经费及结项批件的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各学位点所在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需全体委员的2/3以上到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对其科研、教学能力进行审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赞同票的人选,提交研究生部审核。
2. 12月17日以前,各学位点所在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择优推荐的硕士生导师候选人的《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申请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评审一览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推荐评审一览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推荐评审一览表》,一并报送研究生部。
3. 12月18日—21日,研究生部对各学位点所在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新增硕士生导师人选、兼职导师人选、合作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满足条件的候选人,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4. 12月底(暂定),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赞同票的人选(需全体委员的2/3以上到会),为新增硕士生导师,并授权研究生部予以公布。
四、有关说明
1. 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科研成果、项目和经费的填报必须是已在科研、财务部门备案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者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学位点所在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考虑各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学位点数量、现有导师人数,兼顾博士单位建设规划的学科发展要求和学位点的发展目标,讨论确定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名额。原有导师人数相对较多、研究生人数相对较少的学院,原则上此次不再新增导师。
3. 学位点所在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本单位公开条件、公布程序、公开报名、择优推荐,对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科研课题、获得的奖励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硕士生导师的推荐、遴选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五、各学位点务必于12月17日前将申请表、一览表(各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电子版发送至wanglp@sdfi.edu.cn。
材料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809室
电话:82911146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政研[2012]23号).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评审一览表.xls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导师指导制度实施办法(政研[2012]25号).doc
  附件5: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推荐评审一览表.xls
  附件6: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7: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政研[2012]24号).doc
  附件8: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推荐评审一览表.xls
  附件9: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