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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体育课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人:体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12-12-13      点击次数:
根椐我校《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体育课教学实际情况和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体育课期末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学期心肺机能考试已经在12周和13周进行,对于因病、因事没有在此时间进行心肺机能考试的同学,可由任课教师在20周前进行补测完毕。对于因病确实无法进行心肺机能测试的学生,体育课成绩可扣除心肺机能分数,按剩余项目成绩计算。对于体残、体弱、特体的学生可参照第5条执行。
2. 第18周至第19周各班级进行专项技术与技能考试。考试内容、方式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
3. 第20周进行理论考试,本次理论知识采用开卷考试的办法,各教研室于12月5日前将试卷及电子版报李志强老师处。理论考试要统一使用答题纸。
4. 在体育课考试期间,教师要严格考试纪律,认真查验学生证件、认真填写测试成绩,防止学生替考、改写成绩现象发生。成绩册要干净整洁,不得有涂改现象,以备存档。
5.根据我校《山东财经大学(筹)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体育课成绩按课内教学、课外锻炼、学生出勤等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因体残、体弱,经本人申请,校医院诊断证明,体育课任课教师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后,由体育学院安排保健体育课。保健体育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和掌握课程内容的情况评定成绩,合格者给予学分,并注明“保健体育课”。
对于无故不上体育课的学生,按课堂常规扣除相应分数,体育教师应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一学期内体育旷课累计达三分之一学时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请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将体育课成绩及时上报教务系统。填写成绩时要认证检查、反复核对,不得出现漏填、填错等现象。对于经同意调换班级的同学,双方教师要协调好。
7.学院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小组在考试期间进行巡视、检查。



体育学院
2012-11-20